1月1日,咸陽彬縣男子黃某駕駛一輛寶馬轎車和同車的賈某來西安參加一個朋友孩子的滿月宴。從中午12點到下午2點,兩人在宴席上各喝了半斤白酒后,開車離開酒店。在行駛到青松路時遇見K46路公交車,因酒后意識模糊,認為公交車和他們發(fā)生了剮蹭,猛踩油門逼停公交車,并上車對公交司機孫師傅進行謾罵和毆打,導致公交車失控、徑直撞向了馬路旁的一個花店,造成一名路過行人受到輕傷,多輛電動車受損。 警方勘察發(fā)現(xiàn),寶馬車身上沒有發(fā)現(xiàn)任何剮蹭的痕跡。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民警將黃某和賈某帶回審查,寶馬車司機黃某自稱已經完全記不起來“究竟發(fā)生了什么?”并稱“后悔得很,以后戒酒,堅決不喝酒了。”辦案民警說,黃某、賈某在公交車上毆打司機,導致公交車失控,撞傷路人,財物受損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警方目前已對他們二人進行刑拘。 “交警部門已經對黃某和賈某進行了抽血,現(xiàn)在正在等待檢驗結果,如果酒精含量超標,達到醉酒駕駛標準,就屬于加重情節(jié)。他倆本來參加宴席是件高興的事兒,可這么一折騰,2015年的第一天就把自己弄進了看守所,著實劃不來!鞭k案民警說。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取證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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